清创缝合术的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2-05-07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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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清创术前需综合评估病情,如有颅脑伤或胸、腹严重损伤,或已有轻微休克迹象者,需及时采取综合治疗措施。

  2.切除污染创面时,应由外向内、由浅人深,并防止切除后的创面再污染。

  3.清创需彻底,异物需彻底清除,深筋膜需充分切开,有效解除深层组织张力。

  4.术后给予破伤风抗毒素或破伤风免疫球蛋白,并根据伤情给予合适的抗生素预防感染。

  5.引流物在24~48h后,按分泌物的质与量决定是否取出、更换敷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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