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方式
考试报名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各市负责组织实施。
(二)报考程序
1.预报名。请考生于5月22日前登录辽宁省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管理系统(https://zhyl.wsjk.ln.gov.cn:9443/front_staff/#/login?thirdPartySource=zgd),完成注册登录,在高级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报名子系统中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下载打印《辽宁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试预报名表》(以下简称“《预报名表》”)。个人预报名信息将作为后期评审的数据依据,请考生务必逐项规范、认真填写。
2.网上报名。请考生于4月28日-5月22日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在线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下载打印《辽宁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3.现场确认。已完成预报名、网上报名的考生请于4月29日-5月25日由本人或所在单位持《预报名表》《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到各市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不再安排补报。
4.网上资格审核。请各市于5月25日之前对辖区内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
5.打印准考证。考生可于6月29日-7月5日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打印准考证。
(三)报考人员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1.经本人签字确认和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预报名表》《报名表》(各1份)。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预报名表》的考生,可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单位统一报名的考生不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现有专业技术岗位受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有下列情况的,考生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取得国(境)外院校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专业的人员,需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现场确认后,报考人员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专业技术岗位受聘材料、学历认证报告、医师执业证、护士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返还考生,其他材料由资格审核部门统一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