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范围

  (一)申报范围
 
  报名参加2026年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职称评审条件,受聘任现职时间按照《指导意见》执行。具体评审条件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卫生人才网(https://www.nmgwsrc.cn/)——高级职称评审信息专栏。
 
  申报中医类别蒙医、蒙护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参加中医类别蒙医、蒙护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蒙药学、药品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考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免试条件
 
  申报人员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或申报人员正在受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派遣援外的可免试,直接参加评审。
 
  (三)破格条件
 
  1.援外医疗队队员(1年期及以上)在援外期间或完成援外任务回国1年半内在职称晋升、岗位聘任时享受一次优惠政策,可提前1年晋升高级职称,援外工作时间视同到基层工作时间,援外期间可通过在受援国医院和医学院校讲课等灵活方式参加继续教育,对国内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作硬性要求,其他申报条件应符合要求。
 
  2.服务期满的特岗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申报晋升职称,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时间,可视为基层服务时间。
 
  3.符合疫情防控倾斜政策且未享受的一线医务人员继续实施职称申报倾斜政策。符合条件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该政策于2026年12月31日停止执行。
 
  4.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自治区派出的医疗人才帮扶期满1年,可提前1年参加评审,帮扶时间视为基层服务时间。
 
  5.拟申请享受提前一年申报政策的一线医务人员,须由盟市卫生健康委、区直各医疗单位出具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及相关佐证材料并经考点确认后,方可享受相关政策。
 
  (四)时间节点
 
  申报参加2026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人员的出生年月、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等时间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30日(含)。
 

二、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
 
  考试级别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采用人机对话形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题型为单选、多选和案例分析三种。
 
  (二)考试效用
 
  2026年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不分级单独划定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长期有效。考试成绩合格者,且符合评审条件方可申报参加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
 

三、报考程序

  (一)考试报名
 
  报考人员于2026年5月6日9:00—5月17日17:00期间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卫生人才网(https://www.nmgwsrc.cn/)进行个人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按单位所属分为旗县区、盟市(即盟市直属单位)、自治区(即自治区级直属单位和中央驻呼和浩特市单位)三类人员,请各位报考人员认真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选择提交,生成打印《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填写好联系方式并签名。
 
  (二)资格审核、网上报名确认及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请于2026年5月7日9:00—5月18日17:00期间,持《报名表》(经所在单位核实并加盖印章)1份、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以及考点考试管理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到考点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审核确认通过后于2026年6月3日9:00—6月10日17:00期间进行网上缴费。按考试报名属地管理原则,呼和浩特地区以外的区直单位报考人员直接到各盟市卫生健康委报名确认;区直及中央驻呼和浩特市单位报考人员直接到自治区卫生健康医学教育考试中心报名确认。

四、考试时间

  2026年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时间为2026年7月4日—7月5日,请报考人员务必于2026年6月29日—7月5日期间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卫生人才网(https:
 
  //www.nmgwsrc.cn/)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证件,按《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及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共设13个考点,分别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区直(含驻呼和浩特市区直单位)等考点。
 

五、考试内容

  (一)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由本专业相关知识和实践能力组成,主要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评价申报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技术水平。不指定考试用书,申报人员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卫生人才网,查看人机对话考试系统演示视频。
 
  (二)专业设置
 
  根据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设置,共设117个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报考者所选专业必须与拟申报评审的专业及级别相一致;报考具有医师资格要求的,要与医师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相对应;报考护理相关专业的,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申报评审中医各专业的人员,在表中无对应或相近专业的一律报考“中医内科”专业;申报评审中西医结合各专业的人员,按照中西医结合对应专业报考;其他无对应或相近专业的按照“中西医结合内科”专业报考;申报评审中医和中西医结合护理各专业的人员,按照中医护理专业报考。
 
  凡报考专业与评审专业不相近或与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不一致的,其考试成绩无效。

六、组织实施

  (一)考试工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下进行,委托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命题,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具体组织,自治区卫生健康医学教育考试中心负责考务工作。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各项考试工作,要重点加强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和异地报考。
 
  (二)各盟市卫生健康委承担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任务的考试机构,必须是经过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认定的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机构;选派的系统管理员,必须是经过培训并通过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系统管理员考核合格的人员。
 
  (三)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精神,严肃考风考纪,对违纪违规行为,给予严肃处理。建立考生信用档案,考试过程中对提供虚假材料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合格成绩的,一经发现,将被记录到考试信用档案,取消其当年成绩,三年内不得参加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
 
  联系电话:0471—4896072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蒙医药)传承发展处
 
  联系电话:0471—4894321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联系电话:0471—4507178
 
  自治区卫生健康医学教育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0471—4951981

附件

附件:1.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专业设置表

2.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

3.各盟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内卫人字132号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