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财务会计报告
1.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
(1)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的基本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编制和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满足的基本要求有:第一,真实可靠,财务会计报告各项目的数据必须建立在真实可靠的基础上,使之能够如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第二,相关可比,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提供的财务会计信息必须与报告使用者的决策需要相关,满足使用者的需要,并且报告项目的数据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第三,全面完整,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全面地披露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完整地反映企业财务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以满足各方对相关信息的需要;第四,编报及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提供的信息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只有及时编报,才能为决策所用;第五,便于理解,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提供的信息必须清晰明了,便于使用者理解和利用。
(2)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的内容和时间。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的内容。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第一,季度、月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第二,半年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中的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披露所有重大的事项,如转让子公司等。半年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报出前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等,除特别重大事项外,可不作调整或披露。第三,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的时间:第一,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月度终了后6天内(节假日顺延,下同)对外提供。第二,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季度终了后15天内对外提供。第三,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年度中期结束后60天内(相当于两个连续的月度)对外提供。第四,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对外提供。
2.资产负债表。
(1)保险公司资产负债表的特点。
第一,资产方面,保险公司韵主要任务是合理管理和运用保险资金,所以在资产负债表中表现为存货只有一些物料用品和低值易耗品,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固定资产比例也比较低,而投资资产所占的比例很高,形成了保险公司的主要资产。在保险公司的长期资产中,最有特点的是存出资本保证金,我国《保险公司财务制度》规定,保险公司成立后,应将其注册资本的20%作为法定保证金。
第二,负债方面,保险公司除了一般企业共有的负债之外,最主要的负债就是各种责任准备金,这些准备金的数额可能比总资产的70%乃至80%还要高,对保险公司的资产和损益核算产生了重大影响。一般企业负债的不确定性通常都很低,而保险公司的负债则具有相当大的不确定性,必须依靠精算人员的专业判断和估测。
(2)保险经纪机构的资产负债表的特点。
第一,资产方面,保险经纪机构流动资产中的存货以物料用品和低值易耗品为主。同时,保险经纪机构的主要经营活动是通过进行与保险相关的中介活动而收取佣金或手续费,因此其流动资产中货币性资产或应收款项的占比会相对较高。与保险经纪机构的会计科目特点相对应,保险经纪机构的资产负债表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在“应收账款”项下增加了“其中:垫付保费”这一明细项目。在保险经纪机构的资产中,最有特点的是存出营业保证金。
第二,负债方面。保险经纪机构的负债与一般企业相差不大,与其会计科目的特点相对应,保险经纪机构的资产负债表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在应付账款下增加了“其中:代收保费”的明细项目。
3.利润表。利润表把一定期间的营业收入与其同一会计期间相关的营业费用进行配比,以计算出企业一定时期的净利润(或净亏损),一般分为一步式和多步式,我国目前采用的是多步式。
(1)保险公司利润表的特点。
第一,收入方面,保险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是办理各类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包括保费收入、分保费收入和追偿款收入。除营业收入之外,还有投资收益和利息收入等。
第二,成本和费用方面,保险公司的一个特点是直接成本和许多费用都发生在收入之后,保险产品的直接成本是赔款(财险业务)或者给付的保险金(寿险业务),其发生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与一般企业形成了鲜明对照。
第三,利润方面,保险公司利润主要由承保利润和投资收益构成,从历史情况来看,投资收益所占比重有增加的趋势。
(2)保险经纪机构利润表的特点。
第一,收入方面,保险中介机构的营业收入主要是办理各类保险中介业务取得的收入,包括代理业务收入、经纪业务收入、提供咨询或公估服务的收入。但是为了与其会计科目的特点相对应,报表的主营业务收入项下增加了“代理佣金收入”、“经纪佣金收入”、“咨询费收入”和“公估费收入”四个明细项目。
第二,成本和费用方面,保险经纪机构的成本主要由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成本是指为办理各类保险中介业务所发生的直接业务支出,该项目作为计算主营业务利润的减项,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在主营业务收入项下。保险经纪机构的费用分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作为计算主营业务利润的减项,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在营业利润项前。
第三,利润方面,保险经纪机构的利润来源主要是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等项目共同构成。营业外支出作为营业利润的减项,列示在营业外收入项下。
4.现金流量表。
(1)现金流量表的特点。
第一,现金流量表反映的是公司在一定会计期间内,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信息。
第二,现金流量表所指的现金,是指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支取的存款,以及现金等价物。
第三,现金流量表应当按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别反映。
第四,现金流量表中的项目一般应当按该项目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总额反映。
第五,公司应当按直接法报告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2)保险公司现金流量表的特点。
第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的细目主要围绕着保费的收取和赔款、给付的支出来进行排列,突出体现了保险公司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经营活动资金流的主要来源和去向。
第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的细目主要根据保险公司可以进行投资的种类来进行划分。
第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的细目主要根据保险公司在筹资过程中可能采取的不同方式进行划分。
(3)保险经纪机构现金流量表的特点。
第一,保险经纪机构现金流量表的格式和细目与一般企业一致。
第二,保险经纪机构的各项业务活动对公司资金流的影响将根据其内容和性质分别填列于对应的细目中。
5.利润分配表。通过利润分配表,可以了解企业实现利润的分配情况或亏损的弥补情况,了解利润分配的构成,以及年末未分配利润的结余数。
(1)保险公司利润分配表的特点。
第一,根据《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从事保险业务的金融企业,应按本年实现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总准备金,用于巨灾风险的补偿,不得用于分红、转增资本。根据此要求,保险公司的利润分配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项下相对于一般企业多出“提取总准备金”的细目。
第二,保险公司利润分配表的其他项目与一般企业的利润分配表一致。
(2)保险经纪机构利润分配表的特点。
第一,保险经纪机构利润分配表的格式与细目同一般企业一致。
第二,保险经纪机构进行的各项利润分配活动将根据其内容和性质分别填列于对应的细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