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平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21 共1页

 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平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报考岗位代码P1-P12、P20、P21的须具备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2019年、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除外);报考岗位代码P22-P27的须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等要求。

五)报考岗位代码P13-P19,专业范围的审查按《2020年平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规定执行。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平阳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2.已与平阳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

3.原属于平阳县卫健系统事业编制于2020年08月19日之后办理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手续的人员;

4.原与平阳县卫健局签订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协议,在校期间解除协议未满五年的人员或在基层卫生院服务期内解除协议未满三年的人员;

5.法律及上级有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详见《2020年平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注册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31日800—9月2日1700。

报名网址:http://cspyrmyy.vhost4.cnvp.com.cn/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仅注册不报名视作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注册报名期间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考生务必准确填写个人真实信息(个人信息资料均应与相关的证书、证件信息相符),通过填写虚假信息获取的报考资格,一经查实,取消该考生招聘资格。非法使用他人信息进行恶意报名的,一经查实,将上报公安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由于个人信息填写时的附件上传是必填项,故各位考生在填写个人信息时,还需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毕业(学位)证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书。

(报考岗位代码P1-P12、P20、P21的2019年、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报考岗位代码P13-P19的考生,没有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无需上传证书)。

2.资格初审时间:

时间:2020年9月38:00—9月7日1700。

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重申报名

时间:2020年9月88:00—9月9日1700。

已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重申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重申报名资格初审时间为9月10日。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0年9月11日800—9月13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收费50元。考生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0年9月14日800—9月16日1700。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考试录用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本次招聘不限制户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四)笔试

1.笔试要求。报考人员必需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以《2020年平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的笔试科目为主,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3.笔试分数要求。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资格复审。

(五)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1.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 :1.5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人数出现小数点则按四舍五入原则确定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起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本人以下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英语等级证书等。④岗位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岗位代码P1-P12、P20、P21的2019年、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报考岗位代码P13-P19的考生除外)。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人员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自行查询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录取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

4.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未通过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起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5.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

6.资格复审由平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组织。资格复审名单及通知于笔试公布后在平阳人才网上通知,不另行给考生个人发放,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

(六)面试

1.面试要求。对于入围面试的人员,将在平阳人才网通知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明确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面试人员必需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核从业基本素质、沟通协调能力、基层工作环境适应能力和业务处理能力。

3.面试分数要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将在平阳人才网另行公布。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七)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1.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各招录职位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相等的,重新举行笔试)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2.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笔试、面试成绩公布后在平阳人才网上通知,不另行给考生个人发放,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

(八)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2.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标准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3.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九)公示、递补、聘用。

1.公示。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平阳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平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办理录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须将个人档案转入平阳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聘用手续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递补。体检、考察阶段中出现应聘者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导致岗位空缺的,根据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人员,没有递补人选的相应取消招聘计划。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考生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另行递补。

3.聘用。本次公开招聘的单位性质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中县人民医院招聘的岗位身份是报备员额。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需与招聘单位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被聘用人员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新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少于五年(不含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需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在2020年8月31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等考试并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可以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

3.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历的报考人员以第二学历专业报考的,其第二学历须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电子注册,可以查验。

4.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其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为准。此类报考人员的大学英语等级成绩不作要求。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与解释

1.招聘详情查阅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

2.咨询电话:0577-63730113。

3.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负责解释。

附件:

1、《2020年平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20年平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平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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