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一安排,2023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践技能考试定于2023年
一、报考范围
根据省卫健委、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卫人〔
(一)申报副高级职称(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
(
(二)申报正高级职称(主任医、药、护、技师)
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从事并受聘本专业副高级职称满
(三)申报基层副高级职称(基层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1.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从事并受聘本专业中级职称满5年,且现仍在基层工作;
2.具有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并受聘本专业中级职称满7年,且现仍在基层工作;
3.具有相应专业中专或中职学历,从事基层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满
(四)申报基层正高级职称(基层主任医、药、护、技师)
1.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从事并受聘本专业副高级职称满5年,且现仍在基层工作;
2.具有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从事并受聘本专业基层副高级职称满8年,且现仍在基层工作。
二、考试内容及形式
(一)考试专业。考试专业为
(二)考试形式。考试采用人机对话形式,考试时间为
(三)考试题型说明与模拟练习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查看相关信息。
三、有关报考情况说明
(一)关于报考专业的对应问题
1.严格执行卫生执业从业准入制度,不得跨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因工作调动或岗位变动转换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跨一级申报专业需同级转考的,参照《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专业对应表
2.从事卫生管理工作的医学院校医学专业或管理专业毕业的人员,可申报“卫生管理”专业。具有医学专业学习背景,在医疗卫生单位从事医学基础研究的人员,可报考相应的技术类专业。
(二)关于免试条件的问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于考试报名前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报省卫健委备案后,可免于参加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
1.根据原省卫计委、省人社厅《关于援外医疗队员工资待遇、岗位聘用和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2.根据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3.根据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有关问题的通知》
4.根据省人社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和进一步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人事激励措施工作指南的通知》
(三)关于原始成绩加分的问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享受原始成绩加分政策。
1.根据省卫健委、省人社厅和省医改办《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人员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根据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关于报考年限的问题
1.根据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有关问题的通知》
2.根据省人社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和进一步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人事激励措施工作指南的通知》
四、报考程序
(一)网上申报
考生应于4月20日-5月20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填报信息中的
按照我省卫生健康行业信息化建设要求,考生在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报名的同时
(二)单位审查
考生自行打印《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4)及《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预报名审核确认单》(附件5),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并盖章。
(三)现场确认
1.从4月21日起全省进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或由单位统一到场代办)。
中直、省直在榕单位的考生应于5月17-19日到省属报名点(地址:福州市鼓屏路
各设区市的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由各地自行确定,考点应根据考务工作安排按时完成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核工作,并将报考人员信息等上传考务系统。
2.现场确认需提交以下材料:
(1)《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及《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预报名审核确认单》,均须加盖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档案存放单位)公章;
(2)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卫生类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档案存放单位)公章。
(四)准考证打印
自6月2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7月2日。
五、其他要求
(一)本次考试申报人员的任职资格年限及其他相关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二)各设区市考点要做好考试的报名宣传工作,及时公布考试考务安排的相关信息。要全面落实责任制,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切实做好考试各项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