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的主要劳动卫生标准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其中规定了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作业场所物理行有物理行有害因素的卫生标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生物监测指标和职业接触生物限值、各种职业病的诊断标准等。
我国的劳动卫生标准制订是从解放以后开始的,1956年颁布了第一部与劳动卫生有关的国家标准,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标准-101-56),以后经多次修改成为现行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并颁布了《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等物理性有害因素的标准。1981年,我国成立全国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从此我国劳动卫生标准的研制、颁布走上了有组织、有计划、有领导的轨道。经过多年有组织的工作,我国已研制出一批劳动卫生标准,统一了研制劳动卫生标准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总结、拟定了一整套标准编写、评审、呈报等有关的程序和规范。从全国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成立以来研制和修订的劳动卫生标准包括:化学毒物标准78项;粉尘标准33项;物理因素有关标准6项;方法标准与监测规范119项;管理标准4项。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接触限值是控制工作中经常使用的标准,下面着重叙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