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卫生条例(2005)》中‘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的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2-05-07 共1页

  根据《国际卫生条例(2005)》,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系指按特殊程序确定的不寻常公共卫生事件:

  1. 通过疾病的国际传播构成对其他国家公共卫生风险;以及

  2. 有可能需要采取协调一致的国际应对措施。

  为了确保与世卫组织就潜在的国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持适当而及早的沟通,《国际卫生条例(2005)》附有决策文件(本条例附件2),后者规定了向世卫组织通报有可能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IC)的所有事件的界限,其依据的标准如下:

  1. 事件公共卫生影响的严重性;

  2. 事件性质的不寻常或意外;

  3. 事件有可能在国际间传播;和/或

  4. 事件有可能引致限制旅行或贸易的危险。

  及时而透明的事件通报,同时有关国家和世卫组织对风险的合作评估,加之有效的风险沟通,这将减少疾病国际传播的可能以及其他国家单方面施加贸易或旅行限制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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