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在1988年12月15日颁布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之间的关系。
7.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二)中国医学生誓言
健康所系,性命相托。
当我步人神圣医学学府的时刻,谨庄严宣誓:
我志愿献身医学,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医德,尊师守纪,刻苦钻研,孜孜不倦,精益求精,全面发展。
我决心竭尽全力,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维护医术的圣洁和荣誉,救死扶伤,不辞艰辛,执著追求,为祖国的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类的身心健康奋斗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