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助理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实施的基本要求

发布时间:2013-04-13 共1页

口腔助理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实施的基本要求:

1.口腔助理医师实践技能考试采用三站测试的方式,考生依次通过“三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考点根据考试机构或组织的设置规模,合理安排考生的考试时间;

2.考点在准考证上注明考生应携带的物品(如身份证明(军官证、护照)、工作服、口罩、帽子以及口腔类所需的离体牙等),并提前10天通告考生;

3.考生持“准考证”应考,考试机构或组织要严格把关,考前认真核对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明,并对应试者所提交的试用期一年的实践材料进行审核;

4.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机构或组织进行测试;

5.口腔助理医师实践技能考试总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6.口腔助理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过程中,不得对人体进行创伤性操作;

7.在体格检查和基本操作采用2名考生相互操作时,要男女考生分开,并至少为女考生安排1名女考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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