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公卫助理医师执业资格注册

发布时间:2012-06-14 共1页

审批条件: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

申报材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

3、《医师资格证书》;

4、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5、申请人身份证明;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工作程序:受理;审查;注册。

承办单位:市卫生局

电话号码:5179133

地 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内蒙古包头市昆区少先路17号市工商大楼)

办理方式:承诺办理。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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