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度南宁市卫生系列正高级职称、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卫生研究类专业高级职称 和壮医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28 来源: 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共1页

各县(市、区)卫健局,委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市卫生系列正高级职称、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卫生研究类专业高级职称和壮医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卫人发〔2026〕21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卫生研究类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卫人发〔2026〕20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区卫生系列壮医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卫人发〔2026〕1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申报途径及流程

(一)申报途径。申报人应通过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由所在单位审查推荐,逐级审核后报送至相应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申报流程。申报人使用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my.gxrczc.com/Login)进行申报评审。按规定程序完成用人单位的审议推荐后,逐级审核报送至自治区卫生系列职改办。

1.县(市、区)及以下单位依次报县(市、区)卫健局—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健委职改办—市职改办—自治区卫生系列职改办审核。

2.市卫健委委属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完成审议推荐后,依次报市卫健委职改办—市职改办—自治区卫生系列职改办审核。

3.其他医疗机构(如福利医院、福利中医医院)按照规定程序完成审议推荐,经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依次报市职改办—自治区卫生系列职改办审核。

个人申报材料提交后,申报人需随时关注申报系统的审核反馈消息,逾期未补充修改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二、有关事项要求

(一)规范审核推荐程序申报人提交申报评审材料后,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第二十条规定的审核审议、单位内部公示、单位推荐等程序及要求进行审核推荐。在审议前应采取答辩方式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审议推荐的重要参考。用人单位认真审核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等材料,在核实真实性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在申报系统据实填写,同时将《XX单位XXX同志职称审议推荐情况表》扫描上传至系统的“工作单位考核推荐意见”。单位公示后,如申报人申报情况及申报材料发生变更的,各单位应对变更情况进行补充公示。公示和补充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答辩及公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二)时间安排。请各单位严格按照《2026年自治区卫生系列职改办职称评审工作安排表》中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材料审核报送及推荐工作。为确保留有充足的审核推荐时间各县(市、区)卫健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南宁市卫生系列职改办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18:00。

(三)及时关注材料审核退回情况。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要随时关注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被退回的情况,并督促申报人员按要求完善申报材料后再次上报。

市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2630909、2613923、5389160。

附件:1.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卫生研究类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3.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区卫生系列壮医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7月27

(此件公开发布)

上一条:广西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