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1-20 共3页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41.下列关于法的概念与特征的表述,错误的是()。
A.法的内容是由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B.法确认、保护和发展对全社会有利的社会秩序和社会关系
C.广义的法律与法的含义相同,泛指国家的全部规范性文件
D.狭义的法律包括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法律的概念。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法的内容是由该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规定社会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从形式上,对法律的理解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上的法律与“法”的含义相同,即指“法”的整体,泛指国家的全部规范文件。狭义上的法律仅指法的一种表现形式,即享有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狭义上的法律既不包括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及其所属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也不包括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我国,狭义上的法律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正确答案是BD。
42.我国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方式包括()。
A.法规汇编
B.法律整理
C.法典编纂
D.法规清理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规范性文件和系统化。规范性文件的系统化是指采用一定方式,对已经制定、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归类、整理,集中起来做出系统的排列,以便于实施的活动。规范性文件系统化的方式主要有:1.法规汇编,又称法律汇编,是指将规范性文件依照一定的目的或标准,做出系统排列,汇编成册。2.法典编纂,是指对于规定于不同规范性文件中而同属于某一中门法的现行法律规范,理行审查、修改和补充,编制具有特定结构的、统一的部门法典的活动。3.法规清理,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按照一定的方法,对一定范围内的规范文件进行审查,确定它们是否继续适用或者是否需要修改、补充、废止的专门活动。正确答案是ACD。
43.按照法律解释的尺度不同,法律解释可以分为()
A.字面解释
B.系统解释
C.扩大解释
D.缩小解释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律解释的种类。按照法律解释的尺度不同,右以将法律解释分为:1.字面解释,是指严格按照法律规范的安面含义所进行的解释,既不扩大也不缩小。2.限制解释,是指为了符合立法原意,对法律规范做出窄于其字面含义的解释。3.扩充解释,是指当法律规范的字面含义比立法原意狭窄时,为了符合立法原意,对法律规范做出较字面含义范围宽泛的解释。按照法律解释的方法不同,可以将法律解释分为语法解释、系统解释、历史解释和逻辑解释。正确答案是ACD。
44.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案时需要听取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的报告。
A.初步说明
B.修改情况
C.主要内容
D.审议结果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我国法律制定的程序。《立法法》第27条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第一次审议法律案,在人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分组会议进行初步审议。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汇报,由分组会议理一步审议。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三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常务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根据需要,可以如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对法律草案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正确答案是BCD。
45.依据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大有权罢免的人员包括()。
A.国家副主席
B.国务院副总理
C.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D.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国家机构的组成。《宪法》第63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一)中华人民其和国主席、副主席;(二)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三)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四)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五)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第65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有权罢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但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正确答案是ABC。
46.《宪法》规定,下列选项中,既是公民基本权利,又是公民基本义务的是()。
A.劳动
B.休息
C.受教育
D.建议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语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正确答案是AC。
47.对《宪法》的修改有提议权的主体包括()。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C.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
D.1/10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宪法》第64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正确答案是AC。
48.根据《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有权()。
A.进行国事活动
B.接待外国使节
C.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D.决定同外国所缔结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国家机构的组成。《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先例下列职权:(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四)解释法律;(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八)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十)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十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十三)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十四)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十五)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十六)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十七)决定特赦;(十八)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和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十九)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二十)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二十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8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待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正确答案是AB。
49.行政法上程序正当性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
A.行政公开原则
B.公众参与原则
C.回避原则
D.考虑相关因素原则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国家行政机关活动的所有环节,是全部行政法规范所反映出来的共同原则。可以将其概括为三个基本原则,即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和程序正当性原则。程序正当改天指行政机关做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行政行为,必须遵守正当法律程序,包括事先告知相对人,向相对人说明行为的根据、理由,听取相对人的陈述、申辩,事后为相对人提供相应的救济途径等。具体包括:行政公开原则、公众参与原则和回避原则。正确答案是ABC。
50.对行政机关的下列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是()。
A.市城建局将甲建筑企业的资质由一级降为二级
B.县政府发布通告召全县农民种植优质烤烟烟叶
C.区人事局要求乙投资公司接收3名军转干部并解决家属问题
D.市渔业管理局要求对丙渔声和丁村之间的滩涂使用权纠纷作出调解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法》第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报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贪污发放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第8条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身段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来说,对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把握应注意三个标准:一是具体行政行为;二是违法不当;三是侵犯合法权益。只要符合这三项标准,不论是否已被列举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正确答案是AC。
51.甲市乙区国土局依照该省国土资源厅发布的《关于征收市郊土地开发配套费的规定》,对丙公司作出征收土地开发配套费27万元的决定,丙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并要求审查国土资源厅规定的合法性。下列关于本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A.乙区人民政府作为复议机关应当将省国土资源厅的规定转送市人民政府处理
B.甲市人民政府作为复议机关无权对省国土资源厅的规定进行处理
C.甲市国土局作为复议机关应当将审查省国土资源厅规定的请求转送省国土资源厅处理
D.省人民政府有权对省国土资源当事人规定进行处理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宪法》第108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停建所属扣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正确答案是A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