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29 共3页
从上一节的论述中可以看到:现代医学必须包括医学心理学的全部内容,它作为医学科学的一门基础理论课程,阐明心理社会因素对健康和疾病的作用和机理,寻求人类战胜疾病、保持健康的心理途径,为整个医疗卫生事业提出心身相关的辩证观点和科学方法,同时提出恰当的临床技术和合理的养生保健措施。
医学心理学在应用方面,如同教育心理学、工业心理学和运动心理学一样,把心理学的系统知识,包括它的理论、技术、方法和研究成果,结合医疗实践,应用到医学各个部门,如综合医院、专科医学、精神病院、诊所、疗养院、康复医院;工厂、学校和机关的保健室、基层卫生院、各级卫生防疫机构、儿童行为指导中心、青少年健康服务中心;也应用到海底、高空、远航、沙漠、矿山等作业的特殊职业群体以及职业学校、盲聋哑学校、特殊儿童学校、工读学校和监狱等群体。总之,它要解决各种影响人们心身健康的心理学问题。
医学心理学的研究任务是:
一、研究在各类疾病的发生、发展和变化过程中心理因素的作用规律
医学心理学认为:在人的健康和疾病问题上必须坚持心身统一的观点。根据心身统一的观点,可把疾病分别归入以下三种类型:
第一类疾病:致病因素直接或首先作用于脑,病理改变主要在脑,所产生的精神症状虽程度不同,但一般是明显的。这类疾病主要包括神经病学中与脑损害有关的一些疾病和精神病学中绝部分的疾病。
在这些疾病中,心理因素有时是主要的致病因素,有时则成为诱发因素。例如在神经官能症、反应性精神病中;心理因素是主要的致病因素;在精神分裂症、某些脑器质性精神病中,心理因素则是诱发因素。脑疾病的发病机理还是一个比较复杂、有待进一步弄清楚的问题,通常用环境因素和遗传因素作为病因的代表。所谓环境因素是指外界的致病因素:有机械的(如外伤)、物理的(如高温、低温、电击、辐射)、化学的(如有机的和无机的化学物质)、生物的(如细菌、病毒、真菌、寄生虫)、社会的(如人际关系、工作、学习、生活引起的矛盾)等。所谓遗传因素,广义地讲是指个体的生物致病因素,包括体质、素质、代谢类型和对刺激的反应特点等。外界的社会致病因素反映到人脑中就成为心理的刺激因素。这些心理的刺激因素能否成为心理的致病因素还要取决于个体的主观评价、态度、过去积累的知识、经验和应付能力。所以分析脑疾病的病因和发病机理时常常可以观察到心理因素和生物因素在相互起着作用。由于病变在脑,各种心理过程如感知、注意、记忆、思惟、情绪、情感与意志行动等都可以呈现不同程度的障碍。如果自我意识也发生障碍,不能理解自身与环境的关系,致使各种心理活动发生紊乱,统一性遭到破坏,就表现为精神病的症状。
第二类疾病:致病因素直接或间接作用于脑以外的躯体各系统器官,病理改变虽主要发生在各器官,但在病人的症状中,普遍存有心理障碍,有的还呈现不同程度的精神症状。
这类疾病包括除神经病科的脑疾病和精神病科疾病以外的临床各科的部分疾病。致病因素虽然主要是物理的、化学的或生物的,但心理因素在发病机理中也起着程度不等的作用。其中心理因素起着重要作用的那些疾病就称为心身疾病。在内科、外科、妇产科、小儿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中有很多疾病已被公认为心身疾病(详见第二篇有关内容)。
心理因素起着重要作用不仅表现在致病因素上,也表现在疾病症状上,即患这类疾病的病人或多或少表现某种程度的心理障碍。高度的心理紧张常表现对所患疾病有某种情绪体验。例如,心绞痛发作时有濒死感,得悉自身患不治之症时有恐怖感,有时甚至产生多疑、思维混乱等精神症状。即使在致病因素中未发现有明显的心理因素作用,病人因感染、中毒或发热影响脑功能时,也会出现意识模糊、恐惧情绪、视听幻觉或被害妄想等精神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