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 州 市 统 计 局
滨人社办发〔2011〕5号
关于2011年度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和外地驻滨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计局《关于2011年度初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社办发〔2011〕8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1年度初、中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日期为10月16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 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 4:30 统计工作实务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统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一)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博士学位。
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三、考试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1)并粘贴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诚信承诺书》(附件2),连同毕业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确认材料一并交单位人事科审核盖章。各县(区)的考生到所在县(区)统计局(党群工作部)提交确认材料,市直和外地驻滨单位的考生到所在部门(单位)人事科提交确认材料。
各县(区)统计局、各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和外地驻滨各部门(单位)人事科,要对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和照片进行严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上签字、盖章,于2011年7月20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报名确认材料和电子版的《2011年统计报名信息表》(附件3)并缴费(地址:滨州市府右街37号,黄河四路与府右街交叉口西北角,联系电话:3367700)。
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对两年内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违规,给予“ 两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处理的考生,凡处理时间不满两年的,取消其2011年参考资格(对违反规定报考的,考务费一律不退)。
四、考试大纲
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各级别考试大纲均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该专栏网址域名为:http://www.stats.gov.cn/tjzyjszgks/。
五、收费标准
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51元。
六、考试组织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和要求,严格考务要求,紧密合作,确保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附件:1.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xls
2.诚信承诺书.doc
3.2010年统计报名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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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