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2007年度全省晋升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22 共1页

各市(地)人事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为不断深化职称改革,从2007年起全省晋升高级统计师人员实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现将全省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试人员范围
  凡拟于2007年晋升高级统计师的人员均应参加本次考试,考生应按照《黑龙江省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发[2003]48号)文件规定的条件报考,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高级评委会评审;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二、考试方式及时间
  晋升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考试科目为《高级统计实务》。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运用统计专业知识、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分析、解决和处理统计业务的综合能力。
  考试时间:2007年5月20日上午8:30---11:30。
  三、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时间为2007年4月2日至9日(节假日休息)。各地市(含所在地中、省直单位) 考生到所在地人事局报名;在哈中省直单位考生可由单位直接到黑龙江省人事编制服务大厅报名。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省人才中心一楼)。
  考生报名须填写考试报名表,逐级审查同意后, 同时上交近期三张一寸同版免冠照片。本次考试只在省直考区设置考点,全省考生均在哈尔滨市考试。考试报名结束后各地市考试工作主管部门应于2007年4月12日前将考生报名表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本次考试每个考生收费45元。各地在考试报名结束后按每个考生留15元,其余部分上缴省人事考试中心。
  单 位: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市开发区支行
  帐 号:23001866751050503109
  考试信息查询:网站:WWW.RSKS.GOV.CN,电话:0451-82342462。
  四、考试用书
  本次考试没有统一教材,只有纲。考生可与省统计局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0451-82627006,联系人:孙淑珍。
  五、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须自带蓝(黑)字迹的钢笔(签字笔)、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储存功能)。
  各地、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考试报名的组织工作,同时要通过各种媒介广泛宣传, 让广大考生了解考试的意义、目的和方法,以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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