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2011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2011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报名时间截止至6月10日。我市报名地点设在市统计局法规处及各县(市、区)统计局。具体情况如下:
(一)报名条件:
在岗的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和有志于统计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名方法:
1、考试报名以属地原则进行。在温州市的中央、省直和市属各单位的统计人员到温州市统计局办理报名手续;各县(市、区)属单位统计人员到各县(市、区)统计局报名,报名地点、时间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报名时需携带《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一份(不需要单位盖章),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近期正面一寸或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市统计局报名时间:2011年5月3日至6月10日(双休日不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3、考试时间、科目:2011年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9月18日,具体考试课程安排如下:上午9∶00—11∶00 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下午14∶00—16∶00 统计法基础知识。
(三)市统计局报名地点:
设在温州市统计局法规处(市行政管理中心主楼545房间)。联系电话:88967545。 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四)免考一门条件:
根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八条规定:“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以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统计用)》为准。”
具体规定如下:
1、自2007年6月1日起,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但必须参加《统计法基础知识》科目的考试,经考试合格,才能申领《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2、自2007年6月1日起,其他专业的大专(即会计与统计核算、统计实务专业大专以外的大专专业)必须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即必须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和《统计法基础知识》两科的考试)经考试合格,才能申领《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3、自2007年6月1日起,已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免于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科目的考试,但必须参加《统计法基础知识》科目的考试,经考试合格,才能申领《统计从业资格证书》。(详见附件中的目录)
4、自2007年6月1日起,其他专业本科(即统计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专业以外的本科)必须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即必须参加《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和《统计法基础知识》两科的考试),经考试合格,才能申领《统计从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