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甘人社通[2011]149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统计局,省直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2011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39号)和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1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1]1号)要求,现将我省2011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工作和统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我省2011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工作和统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统计局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考试实施和合格人员的颁证工作;省统计局负责高级统计师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和统计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资格审查、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工作。考试成绩公布除国家合格标准外,省内合格标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统计局共同商定公布。
二、考试等级、时间及科目
(一)考试等级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设初、中、高级(考评结合试点考试)3个等级。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日期:2011年10月16日(星期日)
科目及时间:
初级:上午 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 2:00- 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