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事局、统计局,各有关单位,各型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湖北省人事厅、湖北省统计局《关于2009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人职管〔2009〕13号)文件要求,经与市统计局商定,现将武汉市参加全国200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9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时间为10月25日(星期日),具体安排是:
初级资格考试:
上午 9:00 — 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 14:00 — 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
上午 9:00 — 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 14:00 — 16:30 统计工作实务
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扩试点考试:
上午 9:00 — 12:00 高级统计实务
中初级试卷均为客观题,采取闭卷笔答方式,在答题卡上作答。高级试卷为主观题,采取开卷笔答方式,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统计专业知识、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分析、解决和处理统计业务的综合能力。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或签字笔。不得携带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便携式手提电脑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二)报考统计专业初级资格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三)报考统计专业中级资格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2、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博士学位。
(四)报名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统计师任职资格,并从事统计师工作两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取得统计师任职资格,并从事统计师工作五年以上;
3、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取得统计师任职资格,并从事统计师工作五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统计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统计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统计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统计师工作五年以上。
5、对虽不具备上述条件规定的学历、任职资格或从事统计工作年限,但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可破格申报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
⑴在国家级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国家学术会议上宣读2篇以上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的论文;或在省级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统计学专著或译著,其中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⑵获国家统计科研成果(含优秀统计分析报告奖)三等1项以上;或省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含优秀统计分析报告奖)2项以上(提供证书)。
⑶在主持完成重统计改革、社会经济问题调查研究、统计科研课题、计算机开发应用等项工作中,经市政府及省级主管部门确认或鉴定做出突出贡献者(提供证书)。
⑷在统计工作方面业绩突出,作出了突出贡献,获得市(厅)级政府和省级主管部门的表彰奖励。
(五)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按照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有关要求,可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
报名条件中有关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三、考试成绩及信息管理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参加初、中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专业技术中级或初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者,由全国统计考办核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用于申报评审高级统计师资格,在5年内有效。
2009年,我市不再另行组织高级统计师评审申报人员专业水平能力测试。
四、报名办法
2009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我市统一实行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审查报名资格、现场缴费。
所有考生须在2009年5月4日9:00—13日16:00,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填写报考信息(“考区”栏目选择武汉),上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电子彩照(jpg格式,照片小在8Kb-10Kb之间,五官轮廓清晰,占满图片框)。
在网上完整提交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1份),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报考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持报名表、身份证、统计证、学历或学位证书、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报考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持报名表、身份证、统计证、学历或学位证书、统计师资格证书及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破格人员须携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地址:市人事局右侧)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现场缴费。
2009年5月13日—15日,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在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受理资格审查、现场确认。
无上网条件者可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借用设备报名。
五、有关事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字〔2005〕266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60元。
2009年10月19日—25日,考生可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本通知公示网址
武汉人事考试网 网址:WWW.whptc.org
武汉人事人才网 网址:WWW.whrsj.gov.cn
武汉人才网“职称专栏” 网址:WWW.job98.com
武汉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