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统计局,市直有关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属在银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事厅、甘肃省统计局甘人通[2009]54号文件通知,现将2009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2009年度我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省人事厅和省统计局共同负责。省人事厅负责网上报名、考试实施及合格人员颁证工作;省统计局负责网上资格审查、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工作。
二、考试等级、时间及科目
(一)考试等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设中、初级两个等级。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9年10月25日
初级:上午9:00—11:30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上午9:00—11:30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统计工作实务
三、报考条件
(一)初级条件: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中级条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15年并担任统计专业初级职务满4年(现在国家机关工作和从国家机关调入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专业技术评聘的,对是否担任统计专业初级职务不作要求)。
2、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
7、毕业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前后相加达到规定年限。
四、网上报名时间、程序、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5月6日8:30至5月30日18:00。
(二)网上报名程序:
1.选择级别和资格名称。报考者登陆甘肃省人事编制信息网(http://www.rst.gansu.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报考条件选择科目名称进行报名。
2、对伪造学历、资历或违反考试纪律已取得资格的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收回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3、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上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省统计局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核,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上传照片。报考者按网上提示上传相片,相片为近期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小应小于20K。省职称考试中心根据报考者上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对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并要求其重新上传。
(三)网上缴费:上传相片审查合格的考生,须于2009年6月3日至2009年6月13日登录到甘肃省人事编制信息网,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甘价费[2002]16号)文件规定,报考费按每人90元标准收取。网上报名成功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09年10月10日至2009年10月24日登录甘肃省人事编制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考时须携带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和无编程、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二)考点设置:本次考试考点设在兰州。
(二)考生考前培训及教材征订请与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943-8221723。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