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2008年统计师资格证书办理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22 共1页



  综合消息:青岛市2008 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 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 分)。统计证书办理有关问题具体如下:

  青岛市2008年统计证书办理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收取合格人员的 准考证( 无准考证的须验身份证原件) 、两张照片(一、二寸各1 张、与准考证同底版,一张贴在登记表照片处,一张办理证书用)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 填写《资格考试登记表》 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 (可直接在青岛人事政务网http://www.qdpb.gov.cn/ 或青岛市人事局考试网http://rsks.qdpb.gov.cn/ “相关下载”栏目打印下载使用), 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3 月至6 日 由主管部门统一到考试中心(香港中路18 号,福泰广场B 座1101 房间) 办理资格证书 。

  考生可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 http://www.rsks.sdrs.gov.cn/ )查询考试成绩。

  2009年统计师考试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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