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日照市政府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

发布时间:2011-10-22 共1页

  近日,日照市政府下发《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区县、各有关单位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全市统计工作。《意见》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各级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领导对统计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把统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尊重客观实际,尊重统计成果,尊重《统计法》赋予统计部门的职权,支持统计部门依法独立统计;要进一步加强统计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统计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推动统计事业发展提供组组织保障。
  二、充分发挥统计工作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各级统计部门要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的跟踪分析和监测,密切关注社会发展动向,及时反映宏观调控成效和经济运行质量,全面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必须不断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提高统计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切实维护和提高统计信誉,为科学执政、科学管理提供信息支持;要加强对企业的统计普法宣传,督促检查企业严格执行政府统计报表制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共享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和部门统计。
  三、扎实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各级要高度重视统计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统计机构;要高度重视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乡镇统计规范化建设;要把统计工作的关注点、人财物的分配重点转向基层,为统计工作提供保障。
  四、进一步加统计执法力度。各级要充分认识加强统计法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遵守《统计法》,保证必要的普法、执法经费,确保统计执法工作顺利开展;要按照全市“五五”普法的要求,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活动;统计部门要认真落实执法检查计划,加强与监察、司法、政府法制等部门的配合,在总结统计巡查、集中执法、联合执法、重点执法等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执法方式,力提升统计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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