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办法》共三十二条,从适用范围、部门统计机构设置与统计人员配备、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备案、部门统计资料发布制度和数据报告制度、部门统计信息化建设、政府统计机构对部门统计工作的依法监督检查等共六个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办法》对理顺政府统计与部门统计的关系,加强和规范部门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实现统计资源共享等提出了许多具体措施。《办法》第四条、第三十条特别明确规定,部门统计是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统计机构依法履行对同级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职能,对部门统计基础工作进行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三亚市部门统计管理办法》的颁布,对于加强全市部门统计管理,整合统计资源,更好地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和监督职能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