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2-26 共3页
团险:
“已经转向利润为导向”
2005年,王晴回国。
在加入合众之前,王晴在两家保险公司做过投资和风控。目前,在合众人寿,除担任总精算师外,王晴也在公司投委会担任副主任。不过,还有一个新的工作就是负责公司团险业务。
说到团险,业内人士大都比较悲观。
2005年起,国资委要求国企只能购买企业年金。2006年企业年金被剥离寿险公司。2009年底,财政部要求“企业给职工购买团险要缴纳税收等,一系列因素下,团险业务在近三四年遭遇发展的瓶颈期。
“短险业务发展比较平稳,略有增长,增长速度大概在5%——10%之间。长险业务受企业年金、养老保险业务的挤压,基本上已经没有了。”
与此同时,“目前业内团险业务,除三大保险公司外,其他公司能实现利润是非常不容易的。”主要原因是团险的固定成本相对较高,健康险的赔付率很难控制,而赔付率较低的意外险因为竞争激烈手续费居高不下。
在市场份额为导向的发展模式下,“做的越多亏得越多。”这促使各家保险公司在团险发展模式上寻求改变。
目前,“大部分公司已经转向利润为导向。”王晴介绍,目前利润为导向的经营管理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包干制,一种是费用管控模式。
所谓包干制,就是对分公司团险业务分别单独考核,规定费用加赔付不能超过保费的一定比例,通常在80%——87%之间。一旦超过这个比例,分公司要自己想办法解决,相关负责人也要被问责。
“这种模式对控制赔付,督促保险公司实现利润帮助很大。 但是在管理上有一定的困难,因为一旦出现超额赔付,负责人被问责,分公司的稳定发展就会受到影响;另一方面,很多情况下,超额赔付是由意外因素引起的,这时候就很难区分责任;有些保险公司甚至把这种包干制落实到支公司,一个支公司总的保费就不多,一旦发生超额赔付,支公司受影响就会很大。”
费用管控模式则主要是对两个方面的控制,一个是固定成本,另一个最主要的是销售成本。如果保单的赔付率比较高的话,就会相应的减少销售成本。由于团险不同产品的赔付率差异很大,甚至同一产品在不同地区的赔付率也不一样,这就需要核保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性,能够合理厘定费率。另一方面,考虑到赔付的滞后性,在核算分公司团险业务利润时,核算方法也需要相应做出调整。
“一家比较成熟的保险公司都应该采取这种管理模式”,2010年,在费用管控模式下,合众团险业务首次实现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