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2-26 共1页
关于协助做好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教材编写工作的通知中精协发〔2009〕27号
各相关单位会员:
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自2011年春季开始全面实施新考试体系。为此,我会成立了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开展新考试体系下的教材编写工作。
为确保新考试体系教材编写质量,经协会理事会研究决定,增加教材编写试读环节。试读单位从单位会员中选取,试读工作属于义务服务,参与试读的工作人员可以申请本会会员继续教育学分。现将试读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协助试读单位会员名单
教材(课程)名称 |
主编 |
试读单位 |
A1数学 |
肖宇谷 |
南开大学 |
A2金融数学 |
徐景峰 |
西南财经大学 |
A3精算模型 |
肖争艳 |
中央财经大学 |
A4经济学 |
刘澜飚 |
湖南大学 |
A5寿险精算 |
张连增 |
北京大学 |
A6非寿险精算 |
韩天雄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A7会计与财务 |
李晓梅 |
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A8精算管理 |
杨步青 |
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FC1《保险法及相关法规》 |
许崇苗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FC2《保险公司财务管理》 |
陈兵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FC3《健康保险》 |
陈滔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FC4《投资学》 |
李冰清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FL1个人寿险与年金精算实务 |
林红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FL2资产负债管理 |
吴岚 |
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FL3员工福利计划 |
王晓军 |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FG1非寿险实务 |
陈伊维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FG2非寿险定价 |
孟生旺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FG3非寿险责任准备金评估 |
谢志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二、试读工作主要职责
(一)对所试读教材从内容、体系、方法上进行总体评价。
(二)从考生的角度,结合工作实际,对教材适用性、启发性进行总体评价。
(三)推荐有特色、有创新的试读教材参与协会优秀教材评选活动。
(四)对试读教材的其它建议与意见。
三、试读工作主要程序
(一)试读单位委派1位负责人及参与工作人员若干组成教材试读工作小组报秘书处备案。
(二)根据秘书处提供的密码登录中国精算师协会网站(www.e-caa.org.cn)——教材编写专区,定期浏览教材初稿相关章节。
(三)负责人针对有关书稿内容,组织试读,及时提出试读评价意见和建议报秘书处。
(四)试读评价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可分章提交,对于教材初稿完成后的试读报告,须在以下日期之前提交秘书处。
教材A系列、FC1、FC2 为2010年5月30日之前;教材其他系列为2010年10月30日之前。
四、其它事宜
请以上单位会员于12月31日之前,将有关试读工作负责人及联系人名单报送我会。
协会联系人:支海燕
联系电话:010-66555664 13811505813
报送传真:010-66555884
电子邮箱:haiyan_zhi@163.com
中国精算师协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