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大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文职人员

发布时间:2016-08-17 共3页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1年12月19日9时至12月22日24时。报名网址是大连公安网(www.ga.dl.gov.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1年12月19日9时至12月22日24时登录大连公安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2、查询审核结果。报名期间,市公安局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在2011年12月19日10时至12月23日10时登录大连公安网查询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未通过审核的,可改报其它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岗位。考生对初审需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报考公安宣传采编(A29)岗位人员,报名时间截至12月21日24时。报考人员须在12月22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A29岗位报名登记表》、工作经历证明及影视作品到大连市公安局原指挥中心大楼(中山路197号)一楼大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审查合格人员才能通过网上审核。未通过网上审核人员如符合其它岗位报考条件可改报其它岗位。《A29岗位报名登记表》和《关于“公安宣传采编(A29)”岗位报名程序的说明》附后。

3、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1:3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量,并通知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对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退还考务费。

4、缴费确认。报考人员通过审核后,须于2011年12月19 日9时至12月24日中午12时重新登录大连公安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网上缴费支付银行为工商银行。考试费用为50元。具体缴费流程按以下步骤操作:

(1)考生可以自行到工商银行办理“网上银行业务”后进行缴费,也可以使用他人的已经开通了网上银行业务的工商银行卡进行缴费。

(2)考生登录报名系统点击“网上缴费”链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按规定在线支付报名费。

(3)考生必须通过点击“详细信息”链接,确认缴费是否成功。如工商银行页面提示缴费成功,而本系统的“详细信息”没有提示缴费成功,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切记不要重复缴费。

(4)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网上打印准考证。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1月4日9时至1月7日10时登录大连公安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请考生务必保存好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以备后续环节使用。

6、注意事项

(1)大连公安网开设“大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文职人员专栏”,报名及招聘过程中的所有信息都将在本专栏发布。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11-88058761、83639215。

(2)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它符合招考条件且未被取消的岗位。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相关考生现场办理调整改报手续,请考生务必保证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资格审查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5)网上审核是审核考生提交的报名条件,并不是资格审查,考试结束后将统一进行资格审查。

(6)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笔试

本次招聘岗位分A类岗位和B类岗位。其中B类岗位包括女骑警文职(B02)、女交通指挥文职(B04)、交通安全宣传文职(一)(B05)、交通安全宣传文职(二)(B06)四个岗位,其它岗位为A类岗位。A类岗位只进行笔试,B类岗位须进行笔试和面试。

1、笔试时间、地点、科目。笔试定于2012年 1月7日上午9时至11时进行,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共100分。考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请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2、报名后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3、报考A类岗位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末位分数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加试职业能力测试,按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取舍。

4、报考B类岗位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末位分数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审查。

5、笔试结束后,划定合格分数线,并在大连公安网(www.ga.dl.gov.cn)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及笔试入围人员名单。

(三)资格审查

大连市公安局对笔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入围人员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并打印、网址www.chsi.com.cn)、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未婚证明(要求未婚的职位)、专业等级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以及招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按指定时间和地点接受聘用资格审查及初步体检。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相关信息将在大连公安网公布。

(四)面试

B类岗位面试工作,由大连市公安局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及应变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1、报考B类岗位人员,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岗位数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笔试后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合格并通过资格审查后仍可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合格线方可聘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入围人员,末位分数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取舍。

3、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大连公安网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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