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5-21 共1页
(一)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辽价函[2010]29号文件规定,考务费为50元/科。
(二)需要收据报销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到所报考考区的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三)省人事考试局在考试报名结束后,向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拨付相应的考试费用。
辽宁2012年价格鉴证师考试考务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