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9-06 共1页
常见车辆折旧年限及折旧率参考表
一、汽车使用年限、延限期限、检验周期一览表
车 辆 类 型 | 使用年限 | 最长延用 期限 | 延用期的 检验周期 | |
大型车 | 大型货车 | 10年 | 5年 | 6个月 |
90年7月6日前注册登记总质量6吨(含6吨)以下的大型货车 | 8年 | 4年 | 6个月 | |
小型货车 | 总质量大于1.8吨的小型货车 | 10年 | 5年 | 6个月 |
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8吨的小型货车 | 8年 | 4年 | 6个月 | |
90年7月6日前注册登记的小型货车 | 8年 | 4年 | 6个月 | |
客车 | 9座(含9座)以下非客运载客汽车 | 15年 | 无限期 | 6个月 (15—20年) |
3个月 (第21年起) | ||||
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旅游载客汽车 | 10年 | 10年 | 6个月 (10—15年) | |
3个月 (第16年起) | ||||
营运载客汽车 | 10年 | 4年 | 3个月 | |
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出租汽车、微型载货汽车 | 8年 | 不得延用 | ||
吊车、消防车、钻探车等从事专门作业的车辆 | 10年 | 5年 | 12个月 |
二、摩托车、拖拉机、非机动车辆折旧年限及折旧率参考表
摩托车 | 进口摩托车为10年(其中旅游、饮食服务行业用摩托车为7年)。 |
国产摩托车为8—10年(其中旅游、饮食服务行业专用摩托车为5年,15万公里)。 | |
国内组装使用进口发动机的摩托车,参照进口摩托车折旧,一般组装车按照国产名牌摩托车折旧限扣减10%折旧。 | |
凡超过折旧年限尚在使用的各类摩托车,应当重新评定其尚可使用的年限来确定折旧成新率。摩托车残值为该车基价的3%—5%。 | |
鉴定基准日之后所行驶里程和损坏情况不予折旧。 | |
摩托车里程损耗一般为8000—10000公里/年。 | |
拖拉机 | 大、中型拖拉机(14.71—73.5千瓦)6—8年,(73.55千瓦以下)8—10年。 |
小型拖拉机(14千瓦以下)4—7年。 | |
拖拉机行驶里程损耗折旧参考数为15000—20000公里/年。 | |
非机动车辆 | 自行车、山地车、变速车的折旧年限为8—10年,也可按每月1%折旧。 |
助力车、客货运三轮车、人力车的折旧年限为6—8年。 | |
凡超过折旧年限尚在使用的非动机车辆,应重新评定其尚可使用的年限,确定折旧率或成新率。非机动车的最低残值率为该车重置成本的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