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社区教学基地标准

发布时间:2017-11-24 共1页

 为完善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的全科服务理念、知识、能力和实践技能,特制定《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社区教学基地标准》。

一、组织管理

(一)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社区教学基地(以下简称“社区教学基地”)原则上设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3家社区教学基地与1家临床培训基地共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培训教学基地。

(二)社区教学基地主任应由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担任,各社区教学基地应设立教学管理小组,作为负责教学的具体实施部门,安排1-2名专职人员负责具体组织落实教学任务。在社区教学基地主任的领导下,要不断完善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自觉遵守实践教学环境与运行管理的各项规定。

二、教学条件

(一)社区教学基地具有一定的教学空间及相应的教学设施。备有全科门诊教学诊室、教学示教室、实训室、黑白板、投影仪、多媒体教学设备、模拟人等,满足教学需求。

(二)社区教学基地应具有图书室及阅览室,备有医学相关图书超过50种,期刊杂志10种,包括2种外文期刊;备有电脑及网络,具备医学信息查阅、搜集能力等。

三、师资队伍

(一)社区教学基地师资人员按照实习科目与带教学员数量配备,原则上每个实习科目至少配备师资2人(以带教5名学员计),每增加3名学员,至少再配备1位师资。

(二)师资团队中至少要有1名全科(包括中医全科)副高级医师,且有2年以上实践带教经验。

(三)师资团队中80%以上应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全科(包括中医全科)主治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师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必须为注册全科(包括中医全科)医师。

2.具有省级及以上单位颁发的全科师资培训合格证书。

3.热爱全科医学事业,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教学能力。具有团队精神,在教学工作中协同合作。

4.以下情况者优先考虑纳入师资团队:具有2年及以上1对1社区带教经验;为上海市全科医生优青培养对象;具有在研或结题的区级及以上社区科研课题;近3年在核心期刊发表全科相关论文1篇及以上。

(五)社区教学基地医务人员可自愿向基地教学管理小组申请成为师资,经教学管理小组讨论通过,并经过省市级师资资格培训获得证书后,可成为师资。

(六)每年社区教学基地将对师资人员进行年底考核,如连续两年考核未通过,或连续两年所带教学员考评为“差”,则取消师资资格。

四、教学管理

(一)社区教学基地负责教学工作规章制度制订,对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二)教学管理小组负责教学师资的选拔、具体教学任务的分配和落实等,应提前做好教学准备工作,确保教学的顺利进行。

(三)带教老师应严格按照培训大纲和计划要求,开展培训和考核工作,不得随意调整培训计划、培训流程和培训内容。

(四)带教老师应定期审核培训学员的记录,指导和督促培训学员参加各项培训活动。

(五)教学管理小组依据实践教学有关管理工作规定及相关细则,每学期对实践教学情况组织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公布,并作为绩效管理质量考核的参考依据。每学年由教学管理小组牵头,进行教学评优,评选出优秀师资并予以奖励。

《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社区教学基地标准》经上海市2013年第15次委务会议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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