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起,全面建立以“5+3”为主体、以“3+2”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制度。其中,“5+3”是指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提出上述内容。
实施“5年本科+3年住院医师培训”
方案提出,从2018年起,全面建立以“5+3”为主体、以“3+2”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制度。其中,“5+3”是指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3+2”指3年临床医学专科订单定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后服务基层。
到2020年,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突破,医学人才使用激励机制得到完善,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等专业人才紧缺局面基本缓解,健康服务专业人才培养体系逐渐建立,培养质量显著提升。
医学类专业本科向全科儿科等倾斜
本科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专业在2020年前逐步实现一本招生。采取提高助学金、奖学金、加大宣传等措施吸引优秀生源报考医学专业。根据基层实际需求,控制高职(专科)临床医学专业招生规模,继续推进“按需培养、政府买单”模式,加大农村订单定向助理全科医生培养力度。适度向全科、儿科、康复等专业倾斜。调整优化护理职业教育结构,大力发展高职护理专业教育和培养健康服务业人才。
严格控制8年制医学教育招生规模
在深化本科院校医学教育改革方面,我省将夯实5年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教育基础地位。加快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模式,将临床医学职业素质和临床能力纳入专业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的考核指标。严格控制8年制医学教育招生规模。
高校质量评估不合格 或取消招生资格
到2020年逐步建立院校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制度,探索实施高职临床医学、护理等专业质量评估,做好医学类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
从2020年起,将医师和护士资格考试通过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通过率及专业认证结果等予以公布,并作为高校和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
建立预警和退出机制,对高校和承担教学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动态管理,质量评估与专业认证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后不达标者取消招生(收)资格。
扩大全科、儿科等紧缺专业培训规模
在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方面,提出逐步实现带教人员培训上岗,落实带教责任考核制度,健全临床带教激励机制,吸引优秀的临床人才承担带教工作,临床医生承担住院医师培训任务纳入绩效管理。
落实住院医师岗前培训和教学考核制度,严格培训过程管理和结业考核,持续加强培训质量建设。积极扩大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等紧缺专业培训规模,逐步扩大面向社会招收学员的比例,探索建立培训招收计划与临床岗位需求紧密衔接的匹配机制。
将住院医师培训等人才培养工作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逐步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有效衔接机制,加快探索和实施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取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和博士专业学位的办法。探索建立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
2020年底力争实现每万人3名全科医生
将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作为医疗卫生人员岗位聘用和定期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将医德医风、人文医学、卫生法律法规等内容充实到继续医学教育体系中。制定区域人才发展规划,加快培养健康服务业、养老服务业技术技能型人才。
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力争到2020年底实现每万人口3名全科医生的规划目标。积极支持高校建立全科医学院系。
构建服务生命全周期的中医药学科专业体系,推进中医药养生保健、医养结合等人才培养。
加强全科、儿科、妇产科、精神科、病理、公共卫生、护理、助产、心理健康、康复、养老、药学等紧缺人才培养。
本科生培训合格可直接参评中级职称
根据财力、物价变动水平、培养成本等情况适时调整医学门类专业生均定额拨款标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标准,探索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机制,加大继续医学教育投入,合理确定医学门类专业学费标准,完善对贫困家庭医学生的资助政策。
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合理体现医务人员专业技术劳务价值,加快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吸引优秀人才投身医疗卫生行业。完善职称晋升办法,拓宽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
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
对“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各地高级岗位比例。
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工作特点,分层分类对临床、公共卫生、护理、康复、医学技术等各类专业人才实施评价。绩效评价和薪酬待遇向全科、儿科、精神科、公共卫生等紧缺专业倾斜,提高岗位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