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高新区开展“第三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发布时间:2017-12-12 共1页

为加强医师执业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昆明高新区执业医师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依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发〔2007〕66号)和《云南省2017年第三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积极组织开展了第三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定了《昆明高新区2017年第三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并于2017年11月24日(星期五)下午组织区级审批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含市卫计委移交医疗卫生机构)在昆明市高新区商院路1号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精忠楼403、405、508机房进行考核,共计126人参加考核。

医师定期考核对象分为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凡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含助理医师),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两年的医师。考核内容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试题使用全省统一命题,一般程序分临床、中医、口腔、公卫四个执业类别,专业基础题占80%,人文题占20%,共100道题。简易程序考人文医学知识,共50道题。

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积极配合下不断完善,按时完成了《定期考核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填报的医师基本信息和上报工作,医师队伍不断得到充实;保障了我区第三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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