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保险法
第一节 保险法概述
基本要求:
了解保险的概念,保险的要素,保险法的概念。
理解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在具体制度中的体现。
考试内容:
保险的概念 保险的要素(危险的不确定 社会互助 保险辅助人)保险法的概念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合法经营原则 保险利益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
第二节 保险合同总论
基本要求:
了解保险合同的概念,保险合同的分类,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条件。
理解保险合同的特征及其在具体制度中的体现,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与关系人。
熟悉保险人与投保人各自在订立合同时的义务,保险合同变更与解除的方式与效力,保险合同的履行规则,保险人的代为求偿权原理及其运用。
考试内容:
保险合同的概念 保险合同的特征(非要式合同 诺成合同 格式合同 射幸合同 最大诚信合同) 保险合同的分类(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 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 原保险与再保险 单保险与复保险)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保险合同中的投保人 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人) 保险合同的关系人(保险合同中钧被保险人 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 保险合同的条款 保险合同的成立保险合同的形式(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 暂保单) 保险合同的生效 保险合同订立时的如实告知义务和说明义务 保险合同的无效(无效的原因无效的后果) 保险合同的变更(变更的类型 变更的方式) 保险合同的解除(解除的依据 解除的效果 对保险人解除权的限制) 保险合同的终止(终止的原因 终止的效果) 保险合同的履行(投保人的义务保险人的义务 索赔和理赔的程序与规则) 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代位求偿权的概念 代位求偿权的性质 代位求偿权的行使 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人请求权的后果 被保险人导致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求偿权的后果 代位求偿权在人身保险中的禁止情形) 保险合同的复效(复效的概念 复效的条件)
第三节 保险合同分论
基本要求:
了解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各自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理解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的区别。
考试内容:
财产保险合同的概念 财产保险合同的特征 财产保险合同的种类 (灾害事故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 运输工具保险 农业保险 工程保险 责任保险) 财产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保险事故的处理 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 人身保险合同的概念 人身保险合 同的特征人身保险合同的种类(人寿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疾病保险 团体人身保险 简易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 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金的计算与支付 人身保险合同的解除
第四节 保险业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了解对保险业的主要监管制度,保险公司的设立条件及对保险公司的整顿与接管制度。
理解各项保险经营规则的内涵,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的区别。
考试内容:
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概念 保险公司的设立条件 保险公司的设立程序 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 保险公司的变更 保险公司的解散与清算 保险公司的整顿与接管 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 外资保险机构) 保险经营规则(保险经营原则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维持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与资金营运限制) 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保险代理人的概念保险代理人的类型保险代理人资格的取得条(来 源:考试大)件 对保险代理入的业务监管 保险经纪人的概念 保险经纪人的类型 保险经纪人资格的取得条件 对保险经纪人业务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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