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1-19 共2页
(一)银行卡
1.银行卡的概念和种类。
银行卡是指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信用卡(可以透支) |
贷记卡是指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 |
准贷记卡是指持卡人须先按发卡银行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发卡银行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信用卡。 | |
借记卡(不能透支) |
(1)转账卡是实时扣账的借记卡,只有转账结算、存取现金和消费功能; |
2.银行卡业务审批、计息和收费标准。
审批 |
商业银行开办银行卡业务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应办理相应的报批手续,否则不得发行银行卡。 |
计息 |
①发卡银行对准贷记卡及借记卡(不含储值卡)账户内的存款,按照规定的同期间档次存款利率及计息办法计付利息; |
收费标准 |
商业银行办理银行卡收单业务应当按下列标准向商户收取结算手续费:①宾馆、餐饮、娱乐、旅游等行业不得低于交易金额的2%;②其他行业不得低于交易金额的1%。 |
如果跨行交易则执行下列分配比例:①未建信息交换中心的城市,从商户所得结算手续费,按发卡行90%、收单行10%的比例进行分配;商业银行也可以通过协商,实行机具分摊、相互代理、互不收费的方式进行跨行交易。②已建信息交换中心的城市,从商户所得结算手续费,按发卡行80%、收单行10%、信息交换中心10%的比例进行分配。 | |
持卡人在ATM机跨行取款的费用由其本人承担,并执行如下收费标准:①持卡人在其领卡城市之内取款,每笔收费不得超过2元人民币;②持卡人在其领卡城市以外取款,每笔收费不得低于8元人民币。从ATM机跨行取款所得的手续费,按机具所有行70%、信息交换中心30%的比例进行分配。 | |
商业银行代理境外银行卡收单业务应当向商户收取结算手续费,其手续费标准不得低于交易金额的4%。境内银行与境外机构签订信用卡代理收单协议,其利润比率按境内银行与境外机构分别占商户所交手续费的37.5%和62.5%执行。 |
【例题·单选题】某公民在的某美食城就餐时(该美食城所在城市属于未建信息交换中心的城市),使用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借记卡)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在该美食城设置的P0S机刷卡支付500元餐费。根据规定,在此笔交易中,中国建设银行的结算收益至少是( )元。
A.1
B.2
C.5
D.10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银行卡的收费标准。宾馆、餐饮、娱乐、旅游等行业结算手续费不得低于交易金额的2%,所以此笔交易结算手续费是10元。未建信息交换中心的城市,从商户所得结算手续费,按发卡行90%、收单行10%的比例进行分配,所以此笔交易中国建设银行(收单行)的结算收益是是1元。
3.银行卡的申领、账户及交易管理。
(1)个人申领银行卡(储值卡除外),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
(2)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应当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3)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存取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存入单位卡账户。
(4)个人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以其持有的现金存入或以其工资性款项、属于个人的合法的劳务报酬、投资回报等收入转账存入。
(5)单位人民币卡可办理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但不得透支;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起点(10万元)的,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办理转汇。
(6)银行卡通过联网的各类终端交易的原始单据至少保留两年备查。
4.银行卡风险管理。
(1)同一持卡人单笔透支发生额个人卡不得超过2万元(含等值外币)、单位卡不得超过5万元(含等值外币);
(2)同一账户月透支余额个人卡不得超过5万元(含等值外币),单位卡不得超过发卡银行对该单位综合授信额度的3%;无综合授信额度可参照的单位,其月透支余额不得超过10万元(含等值外币);
(3)外币卡的透支额度不得超过持卡人保证金(含储蓄存单质押金额)的80%;
(4)从《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施行之日起新发生的180天(含180天)以上的月均透支余额不得超过月均总透支余额的15%。准贷记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贷记卡的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其当月透支余额的10%。
(二)汇兑
1.汇兑的概念和种类。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汇兑结算方式。汇兑分为信汇、电汇两种,由汇款人选择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