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发布时间:2014-08-14 共1页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考情分析】

  考频: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第一节增值税法律制度的内容

  【高频考点】: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一)专用发票的联次及用途

  (二)专用发票的领购

  (三)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

  1.专用发票开票限额。

  2.专用发票开具范围。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的;

  (2)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3)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

  (4)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3.专用发票开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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