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8-25 共1页
"票决拆迁"下的城建困境
尽管有了《物权法》,“拆迁”之难却未见缓解,各地政府、开发商千方百计寻求“拆迁之道”,北京市酒仙桥地区的“票决拆迁”即是一种。
6月9日,涉及5473户居民的《酒仙桥危改工作补充意见》首次尝试“全民公投”。从投票结果看,危改工程恐怕一时半会儿还启动不了?D?D5473户居民,最终收到3711票,其中,赞成票2451票,反对票1228票,1762票弃权。不考虑弃权户,也仅有六成住户赞成拆迁方案。
但这民主的“票决拆迁”结果却并不尽如人意。为什么?恐怕“票决拆迁”的实施需要一些必要条件,至少须先解决两个问题:
其一,是否社区居民都认可该地区必须进行改造?
据报道,此次投票并非针对“社区改造项目”本身,而是针对为实现社区改造而进行拆迁的具体方案?D?D也就是说,对于该地区是否全是危房,以及是否需要改造,在“票决”之前,还需要听证和民意征询。
其二,是否每户居民都有绝对的房产支配权?
从报道的情况看,酒仙桥地区房屋产权结构复杂多样。来自政府部门的统计显示:该地区危改涉及的房屋包括近5000户无产权住户。这些占绝大多数的无产权户,如何有权决定该地区拆迁方案的意见?
于是就可能遇到这种情况:一方面,政府想通过商业开发提升地产价值;另一方面,又想通过商业开发,改善低收入人群的住房条件,将“危改”与“房改”合二为一。
让政府回归监管者,让开发商回归市场,在这个前提下,再来谈“拆迁”的民主问题,才多少有些普适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