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0 共1页
电子商务师--报名要求
报名时填写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审批表一式二份,同时提交以下证件:
1. 身份证复印件2张;
2. 学历证书复印件2张;
3. 从事本职业工作年限证明。
4. 小二寸免冠照片4张;
报名单位
省直培训机构:
机构名称 |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石家庄法商学院 |
(0311)3800964 |
石家庄市红旗大街法商学院培训中心 |
050091 |
河北商贸学校 |
(0311)7086353 |
石家庄市合作路108号 |
050000 |
河北经贸大学商贸学院 |
(0311)7665887 |
石家庄市红旗大街106号 |
050000 |
军械学院 |
(0311)7992455 |
石家庄市和平西路97号 |
050003 |
河北省电力培训中心 |
(0311)5286463 |
石家庄市东岗路128号 |
050000 |
石家庄市培训机构:
机构名称 |
联系电话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不学院 |
(0311)3813729 |
石家庄市红旗大街333号 |
050091 |
河北经济管理学校 |
(0311)3632204 |
石家庄市和平西路河北经济管理学校 |
050071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0311)5388811转803318 |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湘江道39号 |
050035 |
河北企业管理培训中心 |
(0311)5814317 |
石家庄市育才街11号 |
050021 |
组织实施
1.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领导。
2.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组织命题、考务管理、质量督导和发放证书等工作。
3.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报名、考前培训辅导、鉴定考核、考务管理、证书办理以及统计分析等工作。
4.经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初审,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批的鉴定所(站)具体负责报名、考前培训辅导、鉴定考核等工作。目前首批包括13个省市自治区的70家培训机构获得批准,可以开展国家职业资格电子商务师职业统一培训鉴定。
证书颁发
鉴定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证书上加贴"国家题库统一命题鉴定合格"证签,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