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一岗多薪制
一岗多薪制,是指在一个岗位内设置几个薪酬标准以反映岗位内部员工之间的劳动差别的岗位薪酬制度。由于企业的岗位比较多,有的企业有上千个岗位,从管理成本上分析,不可能为每一个岗位都设立薪酬标准,企业只能是采取将相近的岗位进行合并以采取同一薪酬标准,这就造成了同等级岗位内存在工作差别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有些企业在同一等级内划分档次,员工在一个岗位等级内可以通过小步考核而升级,直至其薪酬达到本岗最高标准。
一岗多薪制适用于那些岗位划分较粗、岗位之间存在工作差别、岗位内部的员工之间存在技术熟练程度差异的企业或部门。企业在实行一岗多薪制时,基本的操作规范要求与一岗一薪制相同。
一岗多薪制也需要岗位分析、岗位评价。在岗位评价时,企业可以以岗位对上岗员工最低的技能要求、工作责任、工作强度等因素进行评分,以此为基础确定的岗位系数为基本系数;再根据岗位对上岗者较高的技能要求来确定技能附加系数。岗位基本系数与技能附加系数之和即为岗位技能综合系数。员工以岗位技能综合系数为依据得到的薪酬,才是该岗位的最后薪酬。
一岗多薪制的不同之处(与一岗一薪制相比)就在于:同岗位的薪酬,因技能水平不同,岗位技能综合系数不同;同技术水平的员工,因所在的岗位不同,岗位综合技能系数也不同。
(3)岗位薪点薪酬制
薪点薪酬制是在岗位评价的基础上。用点数和点值来确定员工薪酬的薪酬制度。岗位薪点薪酬制的主要特点是薪酬标准不是以金额表示的,而是用薪点表示的,而且点值的大小由企业或部门的经济效益确定。岗位薪点薪酬制的内涵和外延以及基本操作过程与岗位等级薪酬制相似,但是它在实际操作中更为灵活。
员工的薪点数是员工所在的岗位薪点、员工个人的表现薪点以及企业或部门预先规定的增加薪点的三项点数之和。
①岗位薪点的确定。企业在确定岗位薪点时,通过岗位分析与评价,得出每一岗位的等级与点数。
②个人薪点的确定。在确定员工的个人薪点时.一般是将员工分为几类,比如普通员工、主管人员、技术人员等。不同种类的员工有各自的评分标准。当然,还可以考虑员工在考核期内的业绩表现情况,将考核期末的考核成绩转化为个人薪点的一部分。
③加分薪点数。对于岗位点数和个人点数不能表现的,而且现阶段又必须鼓励、强调的合理因素,可以使用加分点数来体现,如对员工的本企业工龄,学历、职称或做出的突出贡献等情况。
薪点值的高低按照企业效益的好坏进行确定,使薪酬水平与企业的效益相联系。企业在确定薪点值时,可以将薪点值分为基值和浮动值两部分。基值由企业的整体经济效益确定,而浮动值由部门的生产经营状况决定。薪点薪酬制有以下的优点:
①岗位薪点薪酬制使薪酬分配直接与企业效益和员工的工作业绩相联系,体现了效率优先的原则,符合市场取向的要求:
②薪酬用薪点表示,比岗位等级薪酬制更容易做到将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技术岗位倾斜,通过规定员工个人薪点点数的标准,可以促进员工学习技术,提高其素质和业绩水平,充分发挥了薪酬的激励作用;
③在薪点值的确定过程中,浮动值是按照部门的效益或业绩来确定的,这就要求员工必须加强单位或部门的团队合作,有利于提高团队的协作精神。
(二)技能薪酬制
技能薪酬制是一种以员工的技术和能力为基础的薪酬。技能薪酬制与传统的岗位薪酬制不同,它强调根据员工的个人能力提供薪酬。而且,只有确定员工达到了某种技术能力标准以后,才能对员工提供与这种能力相对应的薪酬。而岗位薪酬制则恰恰相反,只要员工在岗位上工作,就获得与本岗位相对应的薪酬,而不管员工是否很好地履行了本岗位所要求的技能。
1.技能薪酬制的前提
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适合实行技能薪酬制,企业在决定制定或实行技能薪酬时,必须考察自身的生产经营情况、管理体制的环境。一般来说,企业还应该考虑企业的文化、企业的岗位与人员结构、企业的经营目标等几个因素,尤其是企业文化这一因素,技能薪酬要求企业要有一种比较开放的、有利于员工参与的企业文化,这样才能保证企业充分利用员工获得的新技术和新知识。除此之外,企业还需要做好如下工作:
(1)明确对员工的技能要求
实行以技能为基础的薪酬制度,企业必须清楚地表明企业对员工发展的要求,并且给员工更多的发展机会与空间。总体来说,就是要求尽量要少,而机会尽量要多。企业应该让员工了解获得各种技术和能力所需的时间,也就是获得相应的薪酬所需的时间。企业通常是将复杂的技术和能力进行集合、分解,形成各种比较简单的技能来降低要求,增加员工获得薪酬的可能性,从而提高员工学习新技能的积极性。但是,如果企业的技术和能力标准非常简单,比如员工通过几个星期的学习或培训就可以达到,那么管理者最好将若干种类的技能进行捆绑以提高获得的难度,否则员工可能每获得一点新技能就能获得一定的薪酬,使得这种薪酬制度的要求过于松散、难以管理,并且企业的薪酬成本迅速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