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概论:第三章保险的基本原则(自测及答案)

发布时间:2014-12-26 共5页


4.某银行向保险公司投保火险附加盗窃险,在投保单上写明24小时有警卫值班,保险公司予以承保并以此作为减费的条件。后银行被窃,经调查某日24小时内有半小时警卫不在岗。试问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5.某宾馆投保火险附加盗窃险,在投保单上写明能做到全天有警卫值班,保险公司予以承保并以此作为减费的条件。后宾馆于某日被盗,经调查,该日值班警卫因正当理由离开岗位仅10分钟。试问宾馆所作的保证是一种什么保证?保险公司是否能藉此拒赔?为什么?
6.某房主将其所有用于居住的房屋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保险,保险有效期为1998年10月2日零时至1999年10月1日二十四时。1999年1月1日投保人将其房屋用于制作加工烟花的小作坊,并没有通知保险公司。1月10日保险公司派员到被保险的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得知房屋已作它用,但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未提出异议。房屋不幸于1月15日因发生火灾而全部烧毁。试问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有人认为被保险人将房屋由投保时的居住改为制作烟花,风险明显增加。而被保险人既未向保险公司申报又未增加保费,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保险公司不应负担赔偿责任。请问这种观点是否正确?
7.一游客到北京旅游,在游览了故宫博物院后,出于爱护国家财产的动机,自愿交付保险费为故宫投保。试问该游客是否具有保险利益?
8.有一承租人向房东租借房屋,租期9个月。租房合同中写明,承租人在租借期内应对房屋损坏负责,承租人为此而以所租借房屋投保火灾保险一年。租期满后,租户按时退房。退房后1个月,房屋毁于火灾。于是承租人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试问
(1)保险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2)如果承租人在退房时,将保单转让给房东,房东是否能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赔?为什么?
9.刘某陪其姐到医院检查身体,得知其姐已怀孕。刘某感到非常高兴,于是在未经其姐同意的情况下,自己花钱为其姐购买一份“母婴安康保险”以示庆祝。试问保险公司是否承保?为什么?
10.某外贸企业从国外进口一批货物,与卖方交易采取的是离岸价格。按该价格条件,应由买方投保。于是企业以这批尚未运抵取得的货物为保险标的投保海上货运险。试问保险公司是否愿意承保?
11.某日清晨,65岁的退休工人赵某骑车途径一条偏僻的马路时,李某驾驶的一辆出租车在她身后超速行驶,遇到紧急情况后又避让不当,将正常骑行的赵某撞到并卷入车下。急于逃跑的李某非但不停车,反而加大油门倒车,将受伤倒地的赵某在前后轮之间有反复碾压了三次。赵某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李某驾驶机动车违章行驶,肇事后又到车碾压被害人,手段极其残忍,被依法逮捕。李某所开的出租车已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
在讨论保险公司是否负保险责任、给付保险金时。有的理赔员认为该事件一开始是由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本案被保险人虽有故意之嫌,但受害人则是无辜的,保险公司应给予赔偿。有的理赔员认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你认为那种观点合理,请给予分析。
12.国外某仓库投保了火灾保险。在保险期间因被敌机投弹击中燃烧起火,仓库受损。试问保险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13.某建筑公司以进口奔驰轿车向某保险代办处投保机动车辆保险。承保时,保险代理人误将该车以国产车计收保费,少收保费482元。合同生效后,保险公司发现这一情况,立即通知投保人补缴保费,但被拒绝。无奈下,保险公司单方面向投保人出具了保险批单,批注:“如果出险,我司按比例赔偿。”合同有效期内,该车出险,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申请全额赔偿。试问此案该如何赔偿呢?
答案:
案例1分析
       保险利益原则的适用时限:
  (1)一般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的时间限制是要求从保险合同订立时到保险事故发生时始终要有保险利益。但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比较特殊,投保人在投保时可以不具有保险利益,但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因此,本题虽然货物尚未运抵,投保人也可以投保,保险公司愿意承保。
  (2)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要求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必须具有保险利益,而发生保险事故时,则不要求具有保险利益。
案例2分析
       因为投保人在投保时隐瞒了病情,违反了如实告知义务。因此,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且不退还保险费。
案例3分析
       根据保险法第16条的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但同样是该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分析上述条文可以认为:如实告知并不是主动告知。本案中业务员陈某未对被保险人、投保人进行任何询问,就填写了保单中有关被保险人病史内容。事后陈某也未要求被保险人王某做身体检查。不能认定被保险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所以保险公司应予赔付。
案例4分析
       因为违反保证的后果是严格的,只要违反保证条款,不论这种违反行为是否给保险人造成损害,也不管是否与保险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保险人均可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在本案例中,银行在投保时保证24小时都有警卫值班,但某日有半小时警卫不在岗。不论警卫不在岗与银行被窃是否有因果关系,保险公司都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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