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水源时,必须综合考虑以下原则:
1.水量充足
选择水源时,水源的水量,应能满足城镇或居民点的总用水量,并考虑到近期和远期的发展。天然水源的水量,可通过水文学和水文地质学的调查勘察来了解;选用地表水时,一般要求95%保证率的枯水流量大于总用水量。
2.水质良好
水源水质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只经过加氯消毒即供作生活饮用的水源水,每100ml水样中总大肠菌群MPN值不应超过200;经过净化处理及加氯消毒后供生活饮用的水源水,每100ml水样中总大肠菌群MPN值不应超过2000.
(2)水源水的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经处理后,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3)水源水的毒理学指标和放射性指标,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要求。
(4)当水源水中含有害化学物质时,其浓度不应超过所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
(5)水源水中耗氧量不应超过4mg/L;五日生化需氧量不应超过3mg/L.
(6)饮水型氟中毒流行区应选用含氟化物量适宜的水源。当无合适的水源而不得不采用高氟化物的水源时,应采取除氟措施,降低饮用水中氟化物的含量。
(7)当水源水碘化物含量低于10μg/L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补碘措施。
3.便于防护
目的在于保证水源水质不致因污染而恶化。为此,有条件时宜优先选用地下水。采用地表水作水源时,应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将取水点设在城镇和工矿企业的上游。
4.技术经济
合理选择水源时,在分析比较各个水源的水量、水质后,可进一步结合水源水质和取水、净化、输水等具体条件,考虑基本建设投资费用最小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