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物与外源性化学物毒性

发布时间:2011-08-26 共1页

  毒物与外源性化学物毒性:
  1、毒物或环境毒物
  毒物(toxicant):在一定条件下,给与较小剂量克可造成机体功能或器质性损害的化学物。对机体可能引起损害作用或出现异常反应的化学物质。
  固体:铅、镉;
  液体:苯及其同系物、汽油;
  气体:一氧化碳、二氧化氮;
  蒸气:农药
  广泛存在于生产和生活环境——环境毒物。
  分类:
  (1)工业化学物
  (2)食品中有毒化学物
  (3)日用化学物品
  (4)农用化学物品
  (5)环境污染物
  (6)医用化学物
  (7)生物毒素
  (8)军事毒物
  2、毒性(toxicity)
  毒性:外源性化学物与机体接触或进入机体的易感部位后,能引起损伤作用的相对能力。
  毒性大:剂量小;毒性小:剂量大。
  3、职业中毒
  中毒:是指机体因毒物作用引起一定程度的损害而出现的疾病状态。
  职业中毒: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接触毒物而发生的中毒称为职业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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