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2019年卫生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开始发放

发布时间:2020-05-08 共1页

关于领取2019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2019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于2019年12月3日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发放时间及地点

考试合格人员证书于2019年12月3日(每周三、四)开始发放,领取地点: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14室(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延吉市建工街500号。

二、领取证书所需材料

领取合格证书及存档表时,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由考试机构人员核实身份后退回。

三、其他事项

1、如他人代领,需提供考生与代领人双方身份证原件。

2、《资格证书》由本人保管。

3、《存档表》必须交本单位人事部门或个人档案存放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4、至通知之日起,合格人员的证书在6个月内未来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机构不予留存。

联系电话:0433-2879084 0433-2879090

延边州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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