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国卫生人才网报名入口 卫生资格考试报名入口(http://www.21wecan.com)

发布时间:2019-12-06 共1页


 中国卫生人才网 http://www.21wecan.com 2020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安排终于公布了!为了方便各位2020年卫生资格考生及时了解,小编专门整理如下,请各位考生及时查阅,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5月23、24、30、31日举行,2019年12月24日起开始网上报名!


考试形式

除护理学(初级师)专业(专业代码203)采用纸笔考试外,其余116个专业均采用人机对话考试。


1.考生必须经过网上预报名、网上缴费、单位审核、现场确认、资格审核等步骤,报考资格经考区审核通过,方为报名成功。


2.预报名完成后,考生需在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缴费,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3.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将有关证书、身份证原件及《申请表》送至报考单位进行审核。


4.灵活就业的社会流动人员报名,由托管其档案的人事代理机构进行报考信息审核并在考生《申报表》上加盖公章,由考生个人到人事代理机构对应的属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和身份核验。


5对于考生报名信息填写有误、报名相关证明上传不清晰、不完整的材料,考区不予退回修改,由此影响的资格审核结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6.资格审核不通过者,考试费将于考区资格审核结束后择期自动退回。


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 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 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四、报名参加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9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五、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对未列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的专业,仍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继续采取评审或自行组织考试等办法确认其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自2020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原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类别合并为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代码为109、211) 专业类别


六、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2019年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考试未通过的考生,成绩继续进行滚动管理,剩余未通过的科目须在2020年报考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相对应的科目。


报考士

2019年12月31日之前毕业的大中专毕业即可报名。个别市需要满毕业满一周年才可以报考士。


报考师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2014年12月31日之前获得药士证);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2016年12月31日之前毕业,注意:现在很多省份要求大专也要考到士后三年才可以报师);


报考主管

本科以下都需要先考到师才可以报考主管。是考到师后多少年。括号备注是师取得的时间: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2012年12月31日之前)。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2013年12月31日之前)。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2015年12月31日之前)。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2017年12月31日之前)。

(5)取得相应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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