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酒泉考区2018年卫生专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3 共1页

关于办理酒泉考区2018年全国会计、卫生专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位考生:

酒泉考区2018年全国会计、卫生专业资格证书已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符合会计、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在酒泉考区报名参加2018年度全国会计、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办理时间

2019年3月11日-2019年5月10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三、所需材料

(一)成绩单或准考证;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代办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四、办理地点

会计:酒泉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A区14号窗口(新城区亚飞大酒店西侧)电话:2851903

卫生:酒泉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F区13号窗口(新城区亚飞大酒店西侧)电话:2612172

附件:2018年会计、卫生专业花名册.xlsx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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