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收集办理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中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属医疗卫生单位、县内其他医疗机构、各有关考生:
根据重庆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有关通知精神,现就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证书收集办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2018年参加由国家统一组织的卫生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
二、办理时间
2019年3月22日至2019年3月27日、4月1日至3日(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三、办理地点
彭水县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科311室(彭水县绍庆街道滨江路48号)
四、申请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3份(见附件1);
2、合格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交复印件1份;
3、本人1寸照片3张(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登记照),自行在每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粘贴1张;
4、个人委托他人办理者,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委托书上双方签字盖手印)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1.各单位请及时通知本单位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逾期将不予受理,后果自行负责。请相互转告。
2.各合格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逾期将不予受理,后果自行负责。请相互转告。
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和《关于清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旧版证书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28号)文,“在考试结束满5年仍未领取的新版证书,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对考试结束时间已超过5年且无人认领的旧版证书,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可自行销毁”的要求,将对已超过保管年限的证书进行清理销毁。请相互转告。
4.联系电话:023-78449546。
重庆市彭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