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2018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
各县、区卫计局,委直属各事业单位,同煤医卫中心,驻同部队、企业职工医院等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省卫计委安排,现对我市2018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报名管理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预报名:2017年12月28日到2018年1月19日,考生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cn)进行网上预报名。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及地点:
1月8日 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社会办医医院
1月9日 大同大学附属医院、市直私营诊所
1月10日 局直科级单位,市一、二、四医院
1月11日 市六医院、中医院、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部队各医疗卫生机构
1月12日 市三医院、新荣区、矿区
1月15日 市五医院、南郊区、城区
1月16日 大同县、阳高县、左云县、天镇县
1月17日 浑源县、广灵县、灵丘县
1月18日 同煤医卫中心
2018年1月19日补确认1天。
确认地点:大同市卫计委人事科(大同市兴云街2799号文瀛湖办公区东辅楼822房间)。电话:7933822
(二)领取报名原件时间及地点:2月上旬开始各单位集中到市卫计委人事科领取报名相关原件。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卫生部、原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具体条件如下:
(一)初级资格报考条件
药、技及其它卫生专业技术类资格条件
士级条件: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取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学历;或2002年10月31日以后入学的函授、自考等成人类学历不作为首次报考的依据。
师级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相应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应工作满1年。(2017年12月前毕业)
2、具有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药、护、技士工作满2年。(2015年12月前取得士资格并聘任)
3、具有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护、技士工作满5年。(2012年12月前取得士资格并聘任)
4、根据《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护士从事护理工作的年限严格按照注册时间开始计算。注册地点必须是现申报单位。
5、药、技士从事工作的年限严格按照申报单位出具的正式聘任文件时间开始计算,如果是临时聘用人员提供劳动合同书或红头文件均可。
(二)中级资格报考条件:
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各类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须具备基本条件,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并担任医(药、护、技)师工作职务满7年(2010年12月前取得师级资格并受聘);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并担任医(药、护、技)师工作职务满6年(2011年12月前取得师级资格并受聘);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并担任医(药、护、技)师工作职务满4年(2013年12月前取得师级资格并受聘);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并担任医(药、护、技)师工作职务满2年(2015年12月前取得师级资格并受聘);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报考主治(主管)医师资格者,要求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解释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章的规定,医师从事工作的年限严格按照注册时间开始计算。注册地点必须是现申报单位。
解释说明:药、技师从事工作的年限严格按照申报单位出具的正式聘任文件时间开始计算,申报护师只需提供护士执业注册证书,不需要再提供聘书或聘任文件或合同。申报主治医师只需提供医师执业注册证书,不需要再提供聘书或聘任文件或合同。所有提供注册证的注册地点必须是现申报单位。
(三)社区人员提前一年报考要求:
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护师和医师,如提前一年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两个专业类别考试的人员,只限于人事关系在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在编在职医师、护师。须提交护士执业注册证书和医师注册证书。
在基层(社区和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经过规范化培养的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专业类别的考试。
(四)医、护转岗报考要求:
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医、护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单位必须出具正式红头文件(有文号)证明,方可报名参加资格考试。
(五)其它相关要求:
报名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严格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即大同考点报名的医护类考生,其注册地点现须在大同。且注册单位须与报名单位一致。
报名考生取得相应学历的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所有复印件均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卫生部和人社部第74号令《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第二条规定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考点审核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1份(盖
章);
3、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
4、现有任职资格证书;
5、聘任证书原件,或单位出具正式聘任文件(红头、文号、公章),或出具正规的劳动合同书;
6、执业医师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7、后续学历及省外院校考生还需提交“学历学位审核登记表”原件或网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提供学籍档案;
8、凡参加过上年度即2017年度资格考试(历史考生)且部分考试科目成绩不合格的考生,按照2年为一周期滚动管理办法需提供上年度成绩单,并使用原档案号报名补考同专业不合格科目,否则成绩不予滚动。
单位报名补充要求:
1、单位将报考人员相关资料收集齐全后,集中到市卫计委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
2、各单位提交的报名花名表中的人员须按历史考生、新考生分开汇总,历史考生再按科目数排序分开汇总即相同科目数放在一起;
3、单位名称必须与公章一致;
4、照片必须为白色背景,清晰,头部占整个照片的2/3;
四、考试收费标准
笔试专业(药学士、药学师、药学中级、护理学师、护理学中级、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儿科护理、妇产科护理、社区护理共10个专业)每人70元/科;除以上十个专业外,其余为机考专业,每人90元/科。
收费方式:市文瀛湖办公区主楼一层大同银行交费。
五、考试时间、科目、方式
笔试专业:药学士、药学师、药学中级、护理学师、护理学中级、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儿科护理、妇产科护理、社区护理共10个专业。
笔试之外的其余专业均为人机对话考试。
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预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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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知识 |
5月26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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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 |
5月27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预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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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知识 |
5月26、27日; 6月2、3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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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 |
14:00—1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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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纸笔考试和人机对话考试各专业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六、准考证的打印
2018年5月10日—5月25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成绩查询和成绩单网上打印
考试成绩在考后2个月后网上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入“成绩查询”专区查询成绩,务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成绩单,逾期无法补打和补办。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计算机统一评分,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
八、军队卫生人员相关工作安排
(一)军队卫生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核。不实行网上报名,由团队以上单位负责军队卫生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师以上单位负责对军队卫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二)军队卫生人员报考数据交接。军队考生报考数据需团级以上单位派干部持介绍信在2018年2月26日——3月8日期间,到市卫计委人事科(大同市文瀛湖办公楼东辅楼822房间)办理军队考生数据交接并缴纳考试费用。
(三)准考证。各部队须于5月10日—5月16日期间到市卫计委人事科集体领取所属军队人员准考证。
附件1 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花名表
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花名表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姓 名 |
学历 |
现有资格 |
报考 |
报考专业 |
每科 金额 |
报考科目 |
合计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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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 知识 |
相关 专业知识 |
专业 知识 |
专业实践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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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8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