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30 共1页
县级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中心)卫生院:
请各医疗卫生单位迅速通知本单位凡参加2010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到县卫生局科教股,填报相关表格并办理资格证书(本人准备两张小二寸白色背景照片)。时间:2011年2月28日—2011年3月4日止。
特此通知
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平昌县卫生局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 片 | ||||||
出生地点 | 学历 | 所学专业 | |||||||
毕业时间 | 学制 | 学位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 | ||||||||
工作单位及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 |||||||||
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 | |||||||||
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 取得时间 | ||||||||
报考专业 | 级别 | 准考证号 | |||||||
取得资格名称 | 证书号码 | ||||||||
身份证号 | 批准日期 | ||||||||
考试管理 机构意见 | 该同志经全国统一考试,全部规定科目成绩合格。 (盖章) 年 月 日 | ||||||||
省级人事(职改)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1、本表用蓝黑墨水钢笔填写,字迹工整,不得复印。
2、资格取得时间,以通知全部规定科目考试的时间为准。
3、本表填写一份存入本人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