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30 共1页
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已于2009年7月公布,现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于2009年9月15日至9月25日到市卫生局医考办领取考试成绩单,考试合格人员领取成绩单的同时需提交已填写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附件)一式两份,表格上对应粘贴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照,另备小2寸彩照一张(背面写单位、名字),所有的材料在上述日期前交至市卫生局医考办统一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逾期不提交材料的人员自行前往自治区人事厅(或市人事局)职改办办理。
联系电话:3036637 3087260,联系人:陆昭君
办公地址:市卫生局大院一楼平房
附件: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照片 | |||||||||||||||
出生年月 | 年月 | 出生地点 | ||||||||||||||||
本专业最高学历 | 所学专业 | |||||||||||||||||
毕业时间 | 年月 | 学制 | 学位 | |||||||||||||||
参加工作时间 | 年月 | 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 | 年 | |||||||||||||||
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 取得时间 | 年 | ||||||||||||||||
工作单位及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 ||||||||||||||||||
报考专业 | 考试地点 | |||||||||||||||||
授予资格名称 | 授予时间 | 年月(考试时间) | ||||||||||||||||
全国或广西资格 | 证书号码 | |||||||||||||||||
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 | ||||||||||||||||||
省级人事 (职改)部门 审批意见 | (章) 年月日 | |||||||||||||||||
管理号 | 联系电话 |
二OO九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