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0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办理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30 共1页

各位考生:

  广西2009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办理于2009年12月3日开始受理,请于上班时间来领取一式两份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办理。(办理时限一个月)

  办证所需材料:成绩单;一张两寸、两张一寸相片(同底黑白、彩色皆可)。

  温馨提醒:为方便考生快捷办理,请自备水性笔一支。

  办理地址:南宁市建政路3号综合楼(右楼梯上)三楼310室:职称评审部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周五下午政治学习,不对外办公。)

南宁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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