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30 共1页
1、《考试申报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6、工作岗位变动人员报考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需提交原岗位低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需提交统一印发的200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
8、城市医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提交《鉴定表》或派出所单位及受援单位双方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报考初级士人员,材料需提交两份
10、考生提交的复印件需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单位印章,各单位按时间安排将上述材料报局政治处审核确认
附:人社厅发[2009]138号.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