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30 共1页
各位考生:
为确保今年卫生专业考试公平、公正、安全、顺利进行,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请你们注意以下事项:
一、考生须知
1、考生在考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港澳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进入考试试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放置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查验。考生迟到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试试室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考生方可离开考试试室。
2、考生进入考试试室不得携带任何物品,特别是不得携带任何无线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如发现在考试过程中使用移动电话,以取消考试成绩处理。
3、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保持考试试室安静。考试试室内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传递物品、旁窥他人试题答案、冒名替考。
4、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当出现因考试机故障等问题时,应向监考人员举手报告。
5、考生在考试中途一般不得离开考试试室,如确需中途暂离考试试室的,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人员陪同。
6、严禁除本考试试室考务人员外的其他人员进入考试试室。
7、考生须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对于考生的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监考人员将依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违纪处理办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04年人事部部长令第3号)、《关于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25号)进行处理。
二、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
根据有关规定,对违纪违规考生和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人员,除以纸质文件在全市范围内和挂在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开通报相关信息、作弊行为外,还视情节做如下处理:搜 集整理
1、一般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提出警告并责令改正;经警告仍不改正的,责令离开考场,并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三)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场的;
(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的;
(六)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七)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八)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上填写不符合本人情况信息的;
(九)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及其他考试用纸张带出考场的;
(十)在考场及禁止的范围内,扰乱考场秩序,影响他人考试的;
(十一)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医学 教育网搜 集整理
2、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加人事考试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
(二)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或携带手机(包括关机)等规定以外工具的;
(三)互相交换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四)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五)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六)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该考试未结束前,出卖试卷答案的;
(七)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八)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3、相关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
(一)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参加考试,取得相应证书的,由发证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协助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人员,是在校生的通知所在学校按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建议所在单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
三、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
为了进一步强化人事考试的监督机制,我们的考务人员一律按工作分工佩带有编号的证件。同时,设立人事考试举报信箱:rsksjb@126.com和举报电话:3363777,受理社会各界对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欢迎广大考生对违纪违规考生、违纪违规监考人员和违纪违规巡视人员进行举报,共同维护人事考试的公正和公平。
我们期望与广大考生一道,共同维护考试纪律,圆满完成考试任务。
预祝大家取得优异成绩!
滨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九年五月五日